“數字法治”的三個基本面向
【論點摘編】
“數字法治”作為法學新概念,是法律科學和數字科學、法治中國和數字中國的共享概念。運用法理學的研究范式、從法理學的層面,可以將數字法治界定為: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發展、安全、人權、公正等為核心價值,統籌運用法律法規、公共政策、技術法則、科技倫理、國際通則等法治要素,規范、引導、保障數字科技的研發、創新、應用和有序競爭,推進數字發展和數字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領域的數字化建設和數字化改革,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智能算法等數字科技賦能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守法、法治監督,推進法治數字化智能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數字化現代化;統籌推進國內數字法治和涉外數字法治,以體現中國理論、中國智慧和全人類共同價值的良法善治提升中國在全球數字發展和數字治理中的參與度、話語權、對規則制定和實施的影響力。在這個一般法理學定義中,數字法治有三個基本面向:
第一個面向是關于數字技術研發應用的治理。數字領域的治理應當是善治,其精髓在于建構以發展、安全、人權、公正等為核心要素的價值體系,對數字科技的研發、創新、應用、競爭等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科學規范、向善引導、審慎監管、有力保障、協同治理,對數字領域由于技術風險而引發的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權安全、市場安全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嚴密監視和嚴格規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技術等實施協同治理。
第二個面向是數字賦能法治、助力法治現代化。進入21世紀以來,數字科技已經成為法治現代化的重要引擎。只有融合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互聯網、物聯網等數字科技,加快推進法治的數字化基礎建設和法治運行機制的數字化改造,提升法治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才能全面建成高質量、高水平的法治中國。此外,我國數字治理體系的構建與完善必將為法治體系和國家治理體系增添更多科技含量和智能元素,加速中國法治科學化智能化現代化的進程。為此,應統籌推進數字中國和法治中國建設,推進法治的數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發揮數字科技對法治現代化的強有力可持續的支撐和推動作用,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這是數字法治的使命,也是數字法學的重大課題。
第三個面向是推進全球數字空間治理。推進數字法治必須有全球思維和國際視野,善于協調數字領域的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統籌推進國內數字法治和涉外數字法治。在全球數字治理中,要積極主動、科學有效地參與乃至主導全球性數字治理規則的制定,把數字治理的中國經驗上升為國際規則,彰顯數字中國和法治中國的氣派和力量。加強數字法治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立法質量和執法司法效能,維護我國數字主權安全和數字人權利益,在數字空間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法制與社會發展》2025年第4期,張文顯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