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改名美國灣”行政令緣何遭錯誤執行?
曹群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賈丁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海洋安全與合作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1月20日,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即簽署第14172號行政令,宣告由內政部長負責采取適當措施將美國本土南部有關大陸架區域“改名為美國灣”。目前,谷歌公司已按要求對其相關地圖標識進行調整。不過,美國地名委員會(BGN)對“美國灣”的范圍界定不符合第14172號行政令,而且與特朗普辦公室所擺“美國灣”地圖(僅顯示墨西哥灣北半部分)亦有區別。墨方也強調,“美國灣”只能限于美方大陸架,“不能將整個墨西哥灣稱為美國灣”,并警告必要時會對谷歌提起民事訴訟。
所謂“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議題近來持續火熱。特朗普2月9日宣告當日為第一個“美國灣日”。2月18日,特朗普表示,將繼續禁止仍使用墨西哥灣名稱的美聯社記者進入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空軍一號”專機等場所(而美聯社已于2月21日就此起訴三名白宮高級官員)。按第14172號行政令,“美國灣”的限定范圍是“在東北面、北面和西北面以得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馬州和佛羅里達州為界限,延展至與墨西哥、古巴的海洋邊界,此前名為墨西哥灣的美國大陸架區域”。若按此標準,“美國灣”的區域與國際社會公認的墨西哥灣范圍并不一致,其所覆蓋海域還不到墨西哥灣的一半。
美國內政部1月24日聲明和2月7日內政部長命令提及“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時,皆未對相關海域加以限定,這非常不嚴謹,也與第14172號行政令所明確限界的美國本土南部“大陸架區域”不符。而BGN更新的GNIS文件(Feature ID 558730)更完全無視第14172號行政令所定“美國灣”范圍,對其界定描述竟然與國際公認的墨西哥灣一樣,即“幾乎被北美洲陸地包圍”“東面、北面、西北面海岸為美國,西南和南面海岸為墨西哥”,其“東南以古巴為界,經由美國與古巴之間的佛羅里達海峽連接大西洋,經由墨西哥與古巴之間的尤卡坦海峽連接加勒比海”。
按《美國法典》,BGN由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內政部、農業部、商務部、政府出版局、郵政總局、國會圖書館等機構各派代表組成,其在頗受特朗普重視的“改名美國灣”事務上照理不應出現低級錯誤。如果內政部長指令不嚴謹尚能以不熟悉技術性問題為借口,那么具體負責“改名”的BGN居然忽視行政令明確表述的“美國灣”范圍,連照抄文本的工作都難以完成,若非有意為之,則只能歸為相關人員履職態度或專業能力無法勝任。
關于海域命名爭議問題,一般都會援引1974年國際水文組織“技術決議A.4.2.6”與1977年第三次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決議“超出單一主權范圍的地理特征之命名”,這兩個決議作出的類似“建議”——共享某一地理特征的相關國家,若無法就統一命名達成共識,則地圖上一般應接受不同名稱共存。但從實踐來看,上述“建議”既無強制拘束力,也較易因為單一國家的堅決反對而遭杯葛,比如日本與韓國有關“日本海/東?!钡拿麪幾h。從國際法視角來看,一片海域的命名對相關鄰國海洋劃界并無任何實質意義。
綜上,美方大概率不會在相關國際組織主動挑起墨西哥灣命名爭議。而從第14172號行政令條文來看,其重點在于要求聯邦機構地圖與相關文件須反映本次改名,并未提及國際社會承認問題。從BGN極不專業的做法來看,所謂“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很可能是出于國內宣傳“出風頭”需求的產物。相對而言,墨方更加強調“國際規則”。墨西哥總統辛鮑姆曾表示,只有國際組織才有權更改墨西哥灣這一“國際海域”的名稱。將來,墨方會否在相關國際組織提出此問題,目前尚難判定。
編審:唐華 蔣新宇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