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預期,規范執法為民企發展保駕護航
發展的確定性,離不開法治的穩定性。
今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正式施行。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到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再到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在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法治固根本,穩預期。過去,民營經濟經營主體常常會受到一些困擾,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直接把“穩預期”三個字刻進了法律條文里。什么是穩定的預期?對廣大民營企業而言,是企業依法依規經營,不會被騷擾刁難;也是企業正常發展壯大,不被設置門檻、隱形壁壘;更是企業家勤奮耕耘,人身財產安全不被肆意威脅侵害。簡而言之,就是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遵紀守法搞經營,合法合規謀發展。
毋庸諱言,從趨利性執法到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一些侵害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侵蝕民營企業發展信心的行為偶有發生。這既是對法治的破壞,也是對營商環境的污染,歸根結底都構成發展的阻礙。只有在制度和法律上劃定邊界,才能讓廣大民營企業真切感受到問題得到解決、利益得到保障,進而激發創業創新動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法治護航,就是要發揮引領、規范、保障作用。比如,針對煩企擾民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國辦印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再如,司法部等三部門開展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直接糾正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6500余件。事實證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類舉措必須落到具體法治實踐,體現在企業發展全程,動真格、見真章、長出牙齒。
當前全球經濟形勢復雜多變,尤需穩預期、強信心。民營經濟促進法中的一些表述,比如,在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方面,保障“非禁即入”;在平等使用生產要素方面,做到“一視同仁”;在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方面,強調“不得侵犯”,等等。這些都是為了既防止責任失位、缺位,也杜絕權力越位、錯位,創造公開透明的營商環境、筑牢公平正義的法律保障。
法治是準繩,也是基石。以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施行為契機,公平執法公正司法,回應治理民營企業核心關切,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提振的不僅是信心,更是對發展的預期、對未來的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