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治操弄臺灣問題挑戰中日關系底線和戰后國際秩序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不容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方式進行干涉。一個中國原則是中日關系不可逾越的紅線,不容絲毫政治操弄。
近來,日本在臺灣問題上頻頻越線,公然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今年2月,日美領導人聯合聲明寫入“支持臺灣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3月日本政府出具答辯書聲稱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不具法律約束力”,5月起日本法務省允許在日戶籍的臺灣民眾將原籍地登記為“臺灣”。近日,日本政府更是罔顧中方事先多次交涉,執意放任民進黨當局的外事部門負責人、“臺獨”分子林佳龍入境竄訪。林佳龍竄訪行程充斥著政治操弄色彩,日本刻意凸顯所謂“日臺情誼”,刻意營造“友好互動”假象,縱容其在日本國內大肆從事謀“獨”挑釁活動,為“臺獨”分子撐腰打氣。
日本為“臺獨”活動提供政治舞臺,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嚴重挑釁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主權原則是聯合國憲章的基石。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和有關國家建立和發展外交關系的政治基礎。1971年,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并立即將臺灣當局代表從聯合國及其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這一決議徹底杜絕了制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法律空間。聯合國秘書處官方法律意見明確指出,“臺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堅持一個中國就應該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
日本變相突破與臺灣的“非官方交往”限制,嚴重挑戰中日關系的政治基礎,嚴重侵蝕兩國間的基本信義。四個政治文件是中日關系的壓艙石,是發展新時代中日關系必須始終堅守的根本。四個政治文件明確規定了日本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日聯合聲明》載明“日方將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寫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條約經中日兩國立法機構審議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日本政府應該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和在臺灣問題上所作嚴肅承諾,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不能玩“口頭守約、腳下越界”的戲法。
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在臺灣問題上不僅不思反省,反而不斷搞“小動作”,公然給“臺獨”勢力打氣撐腰,是對戰后國際秩序的嚴重挑釁。1895年,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割占臺灣。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國首腦在開羅舉行會議,發表《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竊取于中國的領土須歸還中國。1945年7月,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等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奠定了戰后國際秩序的基石。臺灣回歸中國是二戰勝利成果之一,是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容置疑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基礎。
日方在臺灣問題上負有不可推卸的嚴重歷史罪責,尤其應當謹言慎行。日本曾對臺灣殖民統治長達半個世紀,犯下罄竹難書的罪行。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也是臺灣光復80周年。在這個特殊的歷史節點,日本竟還為“臺獨”分子搭臺,甚至想借“臺獨”分子之手繼續分裂中國,向“臺獨分子”發出嚴重的錯誤信號,這是對歷史正義的背叛,不僅踩踏兩國關系紅線,動搖東亞地區穩定,更是將自己帶進危險雷區。
日本“以臺制華”的錯誤政策暴露出其借臺灣問題強軍擴武、謀取地緣政治私利的危險圖謀。日本右翼政客與“臺獨”分子勾連,既有拉攏“臺獨”勢力為自身積累政治資本的考量,也暴露了其別有用心地借助“臺灣牌”攪動地區局勢的企圖,凸顯了一些政客將臺灣問題工具化的險惡用心,為中日關系穩定健康發展制造障礙。但正如王毅外長所說,借臺灣生事,就是給日本找事。支持“臺獨”就是干涉中國內政,縱容“臺獨”就是破壞臺海穩定。事實證明,日本右翼保守勢力正在成為臺海和平穩定的破壞者,其短視偏執的自私做法,最終將反噬日本自己的安全和發展利益。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日本應深刻反省歷史罪責,停止操弄涉華議題,切實恪守鄭重承諾,不為“臺獨”分裂勢力的表演站臺撐腰,不向“臺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國的底線。反對“臺獨”分裂和外來干涉,既是維護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的正義之舉,也是確保臺海和平穩定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妄圖挑戰一個中國原則、挑戰國際法治和國際秩序,必將遭到國際社會的共同反對,是不會得逞的。歷史早已證明,任何試圖干涉他國內政、違背歷史潮流的行為都將遭到唾棄。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 孟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