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
3月14日下午,拉薩市上空濃煙滾滾。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達賴集團聲稱,此次行動的目的是爭取“自由”和“人權(quán)”。但偽善的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拉薩市民遭受的巨大的生命、財產(chǎn)損失證明,這次打砸搶燒事件,是一場在任何法制國家、任何文明社會都無法得到寬容的赤裸裸的犯罪暴行。
不法分子自己的供述是最有力的證據(jù)。一些參與打砸搶燒的不法分子是“藏獨”分裂分子花錢雇來的。來自林芝地區(qū)的卓瑪供認(rèn):“他們給我錢,讓我去砸東西,還說多砸、多打、多燒,就多給錢,我一天掙了好幾百元。”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西藏自治區(qū)發(fā)展咨詢委員會名譽主任熱地憤慨地說:“試問,世界上哪個國家、哪個政府,對于出現(xiàn)類似拉薩這樣的嚴(yán)重暴力犯罪事件能夠無動于衷?能夠置老百姓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于不顧?能夠眼睜睜地看著暴徒們破壞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秩序?”
不法分子制造這一事件的根本意圖何在?20日,在拉薩市公安局審訊現(xiàn)場,主要鬧事者之一阿旺朗吉的供述泄露了“天機”。
早在1989年的西藏騷亂時,時為哲蚌寺僧人的阿旺朗吉就因在大昭寺廣場懸掛反動標(biāo)語而被捕。這一次,審訊人員開始提審時,他始終緘口不言,且態(tài)度極其傲慢。可是當(dāng)我審訊人員拿出他多年來違法犯罪的有關(guān)材料和其同伙的招供材料后,他終于開口了:“自參加1989年騷亂被釋放后,我在拉薩堆龍德慶縣開了5家雜貨店,店里聘請的布勇、索巴等6名服務(wù)員都是刑滿釋放人員。實際上,他們主要就是從事分裂活動。”